关于福建金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通报
时间:2014-01-03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者:字体:大 中 小 默认阅读:11422 次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福建金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闽侯县廷坪乡卫生院工程项目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104万元,2013年 10月中旬以来该项目农民工多次在闽侯县和市信访局上访,该公司不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公司法人代表林立叶逃避责任,虽多次通知均未到场协调处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3年12月16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此进行了通报批评。今年1月3日该项目农民工再次到市信访局上访,该公司法人代表林立叶继续逃避责任,仍不到场协调处理,社会影响恶劣。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6]50号)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1、对福建金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林立叶予以通报批评;2、责令其公司负责人立即前往市信访局和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并视福建金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解决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进展情况作进一步的处理。
希望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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