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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近600万人

时间:2014-09-15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字体:   默认阅读:11891 次

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673.74万套、基本建成589.33万套,分别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05.43%、124.86%。

2013年,我国安居工程保障住房困难人群3158.10万人,同比增加18.38%,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599.78万人,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874.81万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水平分别达到每户每月平均188元、336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出租面积14743.24万平方米。

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对今后住房保障工作形成积极推动。

一是方便群众申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属于租赁型住房,但面向的群体不一样,需要分别申请、分别排队。并轨运行后,整合两种保障性住房资源,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和程序,能给群众申请带来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给群众提供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原来的两类房源合并成公共租赁住房一类房源后,在分配上给了群众更大的选择空间和自由度。比方说,申请廉租住房,因就业、孩子就学等需要居住在城西,可廉租住房房源在城东,并轨后,申请城西的公共租赁住房就解决了问题。

三是给在保的住房困难家庭带来了方便。按照以前的保障房管理,对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群众,需要退出廉租住房后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这给群众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并轨运行后,原廉租住房对象即便是收入提高了一些,通过适度调高租金仍可以居住在保障房中,继续享受保障。

四是优先解决收入较低家庭的住房困难。并轨运行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覆盖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时将按收入从低到高排序,优先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对他们实行租金减免政策。收入低的家庭,租金减免多一些;收入高的家庭,租金减免少一些。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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