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函
致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招标及项目概况:
1.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委托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对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1.2项目概况: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位于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潭湖北路东北侧,文鹤路西北侧,文松右路东南侧,文鹤南路西南侧。总用地面积53829?(计80.74亩),建设用地面积53829平方米(计80.74亩);主要建设仓储及冷链库房及配套办公楼;容积率≥1.3,≤1.7;建筑密度≥35%,≤45%;绿地率≥15%,≤20%。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筑类型为工业建筑及办公配套。设计内容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图纸设计深度规定和发包人图纸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智能化、冷链设备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需满足绿建、产业化等相关要求。
设计人须派遣项目负责人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送审,根据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及配套单位的审批意见进行设计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并且不应影响工程的进度。设计人需同时配合做好主体施工图设计的后续交底交接工作,协助发包人对重大变更的把关,控制方案实施情况,把控总体造价。
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图纸及相应的电脑光盘资料,文本为Word2003文档格式,图纸为AutoCAD 2004的DWG格式及GDF格式(每张图纸加盖电子公章)。
3、招标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3.1.1 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工作周期及质量要求:
3.2.1工作周期:在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中标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规范、科学、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并于设计成果提交之日起10日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备案完成后视同中标人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
3.2.2质量要求:
(1)本项目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项目设计成果的质量和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3)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还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①本合同各阶段设计任务书、设计过程中由双方加盖公章确认的会议纪要及传真函件的规定;
②在编制深度方面,设计成果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出版的《民用建筑工程xx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各专业)的相关规定;
③应满足政府报批要求;
(4)当一个阶段设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该阶段设计结束:
①设计成果获得发包人认可;
②获得项目所在城市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认可(如果法规有该项要求的话);
(5)设计成果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6)设计人应同期提供准确的技术经济统计指标,如出现误差,设计人应在一天时间内完成校核;
(7)材料样板样式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并标明材料、色彩名称、拟用部位等应明示的要素;
(8)最终项目设计成果以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的为准。
3.3 工期延误违约: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逾期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工期提前不奖励。
3.4付款方式:在本项目设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且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阶段费用。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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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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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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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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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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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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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提交施工设计图纸且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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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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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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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建筑结构封顶后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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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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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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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设计费结算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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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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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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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15日内结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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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
4.1本项目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为:人民币玖拾叁万壹仟元整,(¥931000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按总建筑面积93100?,单价(含税)10元/?计算。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包干,高于投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包干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专家费、差旅费等一切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费用以及中标人的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4.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方式。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如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如结算价低于中标价,则按实际服务费金额结算。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结算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结算金额=中标价÷93100?(招标总建筑面积)×图纸报批通过后的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5、招标过程
5.1、获取招标文件
5.1.1凡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于2020年 9 月 27 日至2020年 9 月 29 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1.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镜踏勘;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2020年 9 月 29 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
5.2投标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为2020年 10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5.2.2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报价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且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2.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多个标段只需做一份投标文件),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一个外层包牛皮纸密封,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
5.3开标与评标
本项目于2020年 10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在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开标,开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开始对标书进行评议。
5.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3.2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投标单位少于三家,仍有效;出现投标人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下,则报价一致的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3.3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5.3.4 评标结束。
5.3.5 公示期为三天。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3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5.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被视为废标)
5.4.1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5.4.3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5.4.4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5.4.5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4.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4.7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5.4.8减少或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数量。
5.4.9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存在以下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4.9.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5.4.9.2投标书中的工期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5.4.9.3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4.9.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5.4.9.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联系人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7.1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三楼
联系人: 黄 工 电 话: 186957871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
联系人: 黄工 电话:0591-83618373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
8.监督人:林力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