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与公告

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建设及运营咨询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05来源: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作者:字体:   默认阅读:8604 次

 

1、 招标及项目概况:

1.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委托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对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咨询顾问服务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1.2项目概况: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潭湖北路东北侧,文鹤路西北侧,文松右路东南侧,文鹤南路西南侧。总用地面积53829?(计80.74亩),建设用地面积53829平方米(计80.74亩);总建筑面积约93100?,主要建设仓储及冷链库房及配套办公楼。

2、招标范围: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建设及运营咨询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前期阶段:①建设方面:对设计院的库房设计提出专业性意见及方案,对冷链库项目使用的制冷方式和制冷系统设备选型及保温材料的材料选用提交建议给设计院及业主作参考;为项目中可能需要变更使用功能的库房提供专业的建议与方案;②运营方面:向招标人提供目前冷链物资(主要是冻猪肉商品)贸易的市场格局、经济数据分析等及项目建成后市场的走向、经济分析等评估报告,并制作整个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案并提交给业主作为后期运营的参考。2、项目建设阶段:①建设方面:在项目施工阶段为业主现场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可实施的专业意见。根据业主需要参与现场管理及项目竣工验收;②运营方面:项目建成后,根据市场的供需情况,修改完善项目前期提交的运营方案,确保运营方案的可操作性,为业主甄选运营合作伙伴提供专业建议与方案(包括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内容)。

3、招标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3.1.1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具备多温层冷链库房建设筹备、运营管理(冷链物流)服务、咨询顾问服务经验

3.1.3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仓储物流园区且其中应至少包含单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库容量9600吨及以上的低温冷链库房1栋的多温层冷链库房建设筹备、运营管理(冷链物流)服务、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必须包含类似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服务合同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相应指标数据,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类似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类似项目简介加盖投标人公章、类似项目业主单位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服务评价(必须加盖类似项目业主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否则,其业绩不计。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业绩无效。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情形

3.2  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付出之日起18个月。

3.3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4  服务费支付方式:

服务费按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阶段的工作,并提供经招标人审核合格的书面材料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含税)按中标报价÷18个月×3个月×90%计算。

在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需提供项目完整的全过程咨询成果且提供相应金额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结算款。

4、投标报价

4.1该项目招标服务费含税控制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包干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所述的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专家费、差旅费等一切相关的费用以及投标人的管理费、企业利润、税费等。

4.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及市场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服务期满结算时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相应调整结算金额。

5、招标过程

5.1、获取招标文件

5.1.1凡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于2021    25 日至2021  2  8 日期间,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1.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镜踏勘;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2021 2  81700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

5.2投标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为2021年 2  2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竞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报价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且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2.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资格文件的正本、副本,商务文件的正本、副本,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

在密封袋上应写明:

(1)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建设及运营咨询顾问服务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投标文件;

(3)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收。

5.2.3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5.2.3.1技术文件应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技术文件的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应编制目录,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由于技术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2.3.2技术文件内容中除正本封面上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外,正本其它地方和副本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投标人承接过的项目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若需体现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等,应用XXX表示。不得标注页码。

17.3技术文件正、副本一律采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封面,除此之外,封面上不得有任何其它标识和文字。

5.3开标与评标

该项目于2021年 2 22 日上午9:30在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开标。开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开始对标书进行评议。

5.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5.3.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汇总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文件得分+其他因素得分”之和,作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经评审投标得分最高的合格投标人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投标单位少于三家,仍有效;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技术文件得分、其他因素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3.3  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5.3.4  评标结束。

5.3.5  公示期为三天。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5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5.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被视为废标)

5.4.1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5.4.3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5.4.4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5.4.5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4.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4.7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5.4.8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存在以下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4.8.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5.4.8.2投标书中的服务周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周期要求;投标书中的服务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5.4.8.3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4.8.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5.4.8.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联系人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7.1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三楼

联系人:             话: 186957871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

联系人:  黄工            电话:0591-83618373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

8.监督人: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综合办

收藏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2024 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beat365最新版 闽ICP备19012430号-1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或者谷歌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