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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5-11来源: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作者:字体:   默认阅读:7728 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HY20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桩基检测服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潭湖北路东北侧,文鹤路西北侧,文松右路东南侧,文鹤南路西南侧。  

2.3工程概况: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桩类型采用PHC钢筋砼预制管桩(PHC-AB-130、φ600)项目总桩数为1732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

2.4本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 998300.00)。 本次招标控制价暂按以下检测方式、数量、单价计取(详见《工程控制价计算书》):

钢筋砼预制管桩PHC-AB-130、φ600)抗压静载(最大试验荷载6200KN)的检测数量为36根,控制单价25元/10 KN;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为290根,控制单价1200元/根;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检测(动测)的数量为 1732根,控制单价50元/根。

该控制单价包含检测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检测费(含检测技术工作费)、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检测所需的场地平整费(含检测设备通行所需的场地道路铺设)、场地检测设备支撑点加固费、取土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而导致检测工作停工、窝工,检测服务工期予以顺延,检测服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招标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因此产生的停(窝)工费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补偿费用或奖励金,招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桩基检测费结算按实际中标单价及检测数量计取。投标人的所有单项投标单价均不可高于各单项控制单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榕发滨海应急仓储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包括单桩静载试验、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检测(动测)等,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2.5.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2.6检测工期要求:地基基础施工开工后至施工结束7日。(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检测需求,本项目桩基检测将分为若干阶段实施。每阶段所检测的桩基须在检测完成后次日内出具简报,阶段桩基检测完毕后3天内出具成果报告,项目全部的桩基检测结束后7日内出具最终检测成果报告)。

2.7进场设备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最少需进场3套静载设备(单桩静载试验极限值=6200kN)。中标人所有进场的设备需退场时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退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公司注册地在福州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格有效且注册资本金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综合类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上述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均应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检测范围和内容;

3.3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桩基检测上岗证书(上岗证应具备本工程的所有检测范围和内容)、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5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在限制内不能从事桩基检测业务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5  12 日至2021 5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及下午143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到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5  21 15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资料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三楼,

邮编: 350209 ;    话:13559056186 ;联系人:小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

邮编: 350025 ;电话: 0591-83618373   传真: 0591-83618373    

联系人:  黄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三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35050161710700001403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MHY2021001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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