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州行者无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富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州世纪种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州易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州友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州麦越传媒有限公司、福州柒品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州小麦传媒有限公司、福州壹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上尚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发·翰林壹号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销中心2021年国庆节暖场活动进行 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沙村,为商品房、安置型商品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2604?6,建筑占地25091.13?,项目总建筑面积362081?(其中地下室97265?),共建设40栋住宅,计2680套(其中:安置型商品房9栋、886套;商品房31栋、1794套)。
3、 招标内容:榕发•翰林壹号项目营销中心2021年国庆节暖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设计、活动所需的物料(礼品)采购、演绎人员邀请及活动现场布置与执行服务等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工作)。
4、 招标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4.1.1 投标人具备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2 工期及质量要求:
4.2.1 工期: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日历天内完成活动布场与执行服务,达到验收标准。
4.2.2 质量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格标准,具体活动方案详见《榕发·翰林壹号项目营销中心2021年国庆节暖场活动策划方案》(附件1,另附)。
4.3 结算方式:除以下情形外,本合同价款即为本项目服务费结算金额。
① 因本次活动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变化,造成本次活动服务费用总价变化的,如超出合同总价的,则按合同总价结算,不予增补;如低于合同总价的,则按乙方投标中标单价及甲方确认的各细项数量据实结算。
② 本项目结算时,如因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的,则本合同中不含税金额不变,税款可相应调整,并重新计算本项目服务费结算总价。
4.4 付款方式:
在营销中心国庆节暖场活动结束验收合格、结算办理完毕且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结算款。
5、 投标报价:
5.1 本项目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总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即视为废标,该投标报价将不被招标人采纳。
本项目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榕发•翰林壹号项目营销中心2021年国庆节暖场活动报价单》(详见附件2,另附)填报投标报价(含细项单价、合价,税金及项目总报价),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总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5.2 本项目招标(含税)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费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包干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所需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内容相关的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5.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不含税)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除税费外不因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及市场价格的调整而增减;合同期内,如因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的,本项目合同项下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结算时增值税款按国家最新税率标准相应调整计入结算总价。
5.4 本次招标控制价的税率暂按 6 %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项目单价应为不含税价,报价中税金的税率统一暂按 6 %计算,中标后以中标人报价中不含税金额为基数乘以税务部门认定的中标人的实际税率重新计算后的总价作为本项目合同总价。
6、 招标过程
6.1 领取招标文件
符合招标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于2021年 9 月 10 日至2021年 9 月 13 日期间(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3层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造价合约部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逾期不受理。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对营销中心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踏勘(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项目现场);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2021年 9 月 13 日17:00时前于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
6.2投标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为 2021年 9 月 1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报价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且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2.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一个外层包牛皮纸密封,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
6.3开标与评标
该项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上午10:30在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3层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招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
6.3.1 招标人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3.2 招标人现场宣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并按照各投标人的总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人顺序,最低总报价者为第一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3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根据最低总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家,仍有效;出现投标人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下,则报价一致的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6.3.4 评标结束。
6.3.5 公示期为三天。期满后将向中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3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6.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被视为废标)
6.4.1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6.4.3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6.4.4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6.4.5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4.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4.7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6.4.8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存在以下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6.4.8.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6.4.8.2 投标书中的工期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6.4.8.3 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6.4.8.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6.4.8.5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联系人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8.1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559056186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业街116号翔福物流园区海关1#楼3层)
9、招标监督人: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