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7]第27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山大厦地下室车库地面及零星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00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2879.827平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地面面层修复改造:包括空鼓、裂痕、起砂、露石问题地面的凿除,环氧砂浆修补平整,2mm厚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停车位和车行道的反光漆涂刷。修补完后地面打磨处理停车场、停车位的地面及标识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5885元;
2.5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依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8月2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1405城投大厦,邮编:350009
电 话:0591-87277022
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06268,传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王工